十堰两部分最新声明事关城区公租房请求!

  昨日,十堰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十堰市保证房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城区公租房有关事项的声明。

  我市城区公租房2023年度第三期配租作业已开端受理,为有用保证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进步配租作业的透明度,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十堰市城区公租房请求的有关方针、请求流程、申报条件和申报表格均可在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方针法规”栏、“告诉公告”栏及“资料下载”栏免费检查及下载,也可重视“十堰市保证房服务中心微信大众号”检查,或自行到张湾区汉江南路15号房地产大厦7楼对外受理窗口收取。

  二、我中心从未授权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署理代理,公租房申报遵从公平、揭露、公平准则,每批公租房可配租房源信息及价格,均以公告方式向社会揭露,受理资料、审阅和配租作业全程不收取费用,由符合条件的请求人自行申报。

  三、公租房配租有必要揭露提交请求、依规审阅资历、进行资历公示、一致电脑摇号、现场全程公证及成果公示无异议后,才干依规处理入住手续。

  四、公租房请求人可重视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市保证房服务中心官方或市级正规媒体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遇有虚伪许诺请及时与咱们联络,或寻求警方协助。

  五、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使用公租房牟取利益;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请求公租房过程中招摇撞骗、隐秘有关状况或许供给虚伪资料请求公租房的保证资历;禁止作业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一经查实,按相关法令和法规及保证房相关办理规则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