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4年2月底前)。

  6.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2024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1.预报名。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利用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来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选定考点所在地市,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相关专科毕业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历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学历信息,然后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5)点中第②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籍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专科学籍信息,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线)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3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⑦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6)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做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21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22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选报了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做初审。各院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做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报考规定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仔细地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有关要求。按拟报考院校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己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也可同时选择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1个省统考科目组和1个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进行考试。

  (一)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设计基础21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专业基础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分设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进行设置。各学科门类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见附件4。

  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两种。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5)的专业综合课实行省统一命题考试,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举行考试。

  “设计基础”考试需要注意的几点:1.答卷纸和草稿纸由考场提供;2.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3.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4.除圆规、直尺、三角板之外,禁止携带任何其他辅助制图工具。

  2024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2023年已经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的院校及专业,原则上2024年需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办学地点、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收费标准,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和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各招生院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印学校招生简章,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招生专业的办学地点、专科专业要求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限制等规定,以及录取原则和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指定参考书等内容。院校须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传至“广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在院校网站上公布。

  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名称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由各院校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附件4)中选定,统考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见附件5;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

  各招生院校于2023年12月17日前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招生录取批次,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分院校专业组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及省招生办公室将对院校申报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实行网上联审。

  (一)命题工作。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统考科目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非统考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综合课命题,必然的联系到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人才选拔的质量,各招生院校要格外的重视专业综合课命题工作,在配合省招生办做好省统考科目命题教师推荐选聘的同时,在学校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选聘和管理、命题原则和要求把握、试卷安全保密、试卷印制和保管及寄送等环节上,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试组织。各考点要结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尽可能为考生提供安全、卫生、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强考试的监督管理,从严治考,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严肃考风考纪。要设立考场巡视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点安排。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省统考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点由招生院校安排。考点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真实的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省统考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或教育部等37部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院校大赛)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一)志愿设置。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合乎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有关的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七)考生资格审核。各招生院校需按照省招生办的要求,协助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格外的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负责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和上传资料的审核。对在审核过程中,招生院校工作人员不负责、不履职,准予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教育系统内全省通报批评。

  (八)省招生办负责制作生成普通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电子签章)。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法律法规,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做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到普通专升本招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到普通专升本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考生升学深造的高度,进一步提升认识,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认真研究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妥善解决,确保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稳妥有序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逐渐完备普通专升本招生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考试招生管理体系。要认真制定本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严格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关口,组织实施好招生录取工作,主动适应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需要。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认真做好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加大对普通专升本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让社会充分知晓普通专升本内容和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禹教育网()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有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